粤民函〔2020〕365号
A类
省自然资源厅:
贺军委员提出的《关于严格保护广东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提案》(第2020002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我省以“海洋生态”作为名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深圳市盐田区海洋生态环保服务中心”;业务范围中具有“海洋生态”的社会组织共有167家。我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继续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的文件精神,对我省各地自愿发起或举办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办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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