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319号
A类
省委宣传部:
周育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志愿组织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案》(第2020087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逐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近年来,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共同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发展广东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管长远的制度设计和创新,我省志愿服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省文明办统筹协调,民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协同配合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目前,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团省委正抓紧推进《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于2019年10月提交省政府、省司法厅审议;《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作为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将于9月提请省人大审议。《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运营、服务等有详尽的条款加以规范。
二、扎实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
根据省文明委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广东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粤文明办〔2014〕42号),经对系统运行使用、工作基础、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和深入研究,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协商制定了《关于统一全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的通知》(粤文明办〔2017〕82号),在省文明办、团省委开发的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省民政厅开发的广东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要求,升级建设新版的全省统一的“广东志愿者平台”,并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联通,扎实推进全省志愿服务“一张网”,实现全省统一志愿者注册登记、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和志愿服务数据联通,极大改善了我省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系统信息重复和信息孤岛的情况,全省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统一汇集形成大数据,利用互联网优化服务,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提供了重要资讯,方便职能部门更好地管理使用。目前,“i志愿”系统已经成为国内实名制要求严、服务时间记录标准高、应用载体全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依托“i志愿”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达1240多万人。实施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省内申请保留的成熟系统可因地制宜,发挥原有立足一线、服务基层的优势,推进本地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同时应与“i志愿”系统进行数据联通。
三、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志愿服务专业化是未来志愿服务的趋势。按照我省出台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推动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与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合作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市依托高等院校、党校、团校、行业组织等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加快志愿者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全省各地逐步加大了对志愿者及组织的培训力度,珠三角地区通过依托当地的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或建立“志愿者学院”“公益学院”“义工学堂”等方式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基本建立了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培训机制,促使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同时,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形成服务标准。如佛山支持南海区作为全省志愿服务标准建设的先行点,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
四、大力培育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
依据中央8部委《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完成我省重点改革事项《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23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8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专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省市县三级‘志愿者之家’等孵化基地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孵化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吸纳志愿服务组织进驻,进驻比例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10%,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险保障。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经费筹集模式,不断完善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地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政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起省文明办、团省委、民政厅启动实施“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益苗计划”),面向社区、农村、高校、行业等领域,评选一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并提供经费支持和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起“资金扶持、能力建设、资源链接、宣传推广”相结合的组织培育模式,至今累计整合超过2200万专项资金,扶持超过122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省民政厅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为抓手,推动全省成立407个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同时,省民政厅在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了1000多万元,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已经成立的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提供不少3万元/个/年的经费资助。并在“双百”社工招聘中对拥有社工职业证书、具有志愿服务经验的应聘者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和指导这些协会和社工、志愿者广泛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更好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更好走进城乡社区、广大家庭和人们视野,形成弘扬志愿精神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
周育标等委员提出的各项建议很好,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有机吸纳,会同省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开放更多的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加大志愿者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的个人素质和技能。建设和引导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等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协同省文明办加强“I志愿”系统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本地区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以方便群众更便利、更快捷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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