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314号
A类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岑靖委员提出的《关于公益养老机构优先安置退役军人的提案》(第20200972号)和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关爱、救助抗战老兵工作力度的提案》(第20200130号)收悉。两提案均是涉及退役军人等对象的优先享受养老服务问题,经研究,我厅一并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2019年11月14日,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文件规定: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动粤府办〔2019〕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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