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0〕310号
A类
省农业农村厅:
冯松柏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田园综合体,促进我省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0068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农村基层干部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加强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有利于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凝聚推动基层改革发展强大合力,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培训示范班,对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基层民政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立足选好人、选准带头人,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将带头贯彻落实村(社区)党组织决定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深入群众,熟悉群众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处理问题纠纷,有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集体资产资源情况,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和能力等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建议人选,在源头上把关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选人用人质量。配合省人大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严格把住选人用人质量关口,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质量。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修订《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政策文件,推动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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