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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03-27 10:19:2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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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218号

  A类

省教育厅:

  刘小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驻校社工制度,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提案》(第202008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社会工作发展十多年,服务领域从早期的民政领域逐步扩大到包含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在内的脱贫攻坚、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诸多领域。据我省各地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教育行业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已逾一万人。近年来,正如刘小平委员所提,“促进学生成长、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青少年权益保护和身心健康备受社会关切。我省社会工作行业也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进程。一是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提供组织保障。自2017年起,我厅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了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每个社工站配备3-8名社工,由镇(街)直接聘用、省统一督导。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打通包括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在内的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树立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其中,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已列入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日常工作计划中,充分发挥社工站深耕村居、了解社情、服务精准、群众信任的优势,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方面较为薄弱的基层,从社区、学校、家庭、个人等多层面开展专业化服务,通过营造未成年人社区多姿多彩的活动氛围织密联系网,营造对在校青少年心理辅导氛围织密健康网,营造青少年“个人-家庭-学校-社区”优良环境织密防护网,增强了村(居)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促进了亲子关系的良性发展,提升了未成年人在自我保护方面的意识和基本技能。二是出台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措施,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方面人才成长提供政策保障。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我厅联合省政法委等十二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根据现实发展需要,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到相应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三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实务水平,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实务提供专业保障我厅非常重视社会工作实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实务指引、优化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工作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将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专业课程纳入有关培训,紧密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实践,组织多层次、多模式、多科目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钻研实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工实务的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加强在青少年发展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配合省教育厅继续完善驻校社工制度,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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