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81件,其中主办23件、会办48件、参阅10件。从我厅承办的省政协提案来看,省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问题,关注民政工作,所提内容涉及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志愿服务、婚姻登记、残疾康复等10个方面,其中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是热点问题,分别有35件、12件、10件。目前,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在省政协提案系统完成了自评工作,没有收到委员不满意的意见反馈。另外,按时完成了全国政协提案主办6件、会办4件。
二、主要成效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我厅承办的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中,有A类答复50件、B类答复16件、C类答复5件。在办理工作中注重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助推了我省民政工作的发展。
(一)助推养老服务稳步发展。通过办理第20190416、20190640、20190936、20191011号提案,有效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以制度保障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19年1月开始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接续出台,力争年底前再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省级财政2019年继续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11亿元,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养老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继续增强,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781家,养老床位48.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4.92万个。
(二)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通过办理第20190045、20191068号提案,有效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推动建立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定实施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效显著,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390家。推动我省社会组织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数量进一步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6.9万多个,其中省本级社会组织约3300多个。
(三)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办理第20190296、20190755号提案,有效促进我省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制度不断强化,薪酬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推动出台关于我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文件,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全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制定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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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