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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1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6-28 16:20:0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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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1406号

  A类

廖俊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施并举,推动互助式养老持续发展的提案》(第2019081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养老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7年出台了《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2018年出台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一、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各级财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各级财政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福彩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省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从2018年起按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2018年下达资金4.57亿元、2019年截至目前下达资金3.8亿元),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按政策规定支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你们的提议非常好,我们会在工作中重点考虑,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按照我省“9073”养老布局,将有90%的老人选择在家养老、7%的老人在社区养老,家庭养老是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因此,强化家庭养老责任十分必要,强化家庭子女养老十分必要。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如目前正在推广广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经验,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服务与针对独居、空巢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以助餐配餐服务网络为支撑,融入医疗康复、心理调适、护理站等服务内涵,把长者饭堂打造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推进医养结合的重要平台、助力老年人幸福生活的重要抓手,让老年人在吃上可口的热饭菜的同时,解决好健康养老问题,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近年来,我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土地供应保障、出台扶持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公建民营”管理模式、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等措施办法,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781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252家,养老院共529家。全省共有养老床位48.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92万个,其中城市1.03万个、乡镇2110个、农村3.68万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7.1%、96.1%和91%。

  四、不断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

  近年来,我省积极完善老年人各项补贴制度,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服务补贴超过20万人,各地均出台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同时,全省全面建立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总数超过260万人,地方各级财政支出约1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进一步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进一步推动和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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