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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16号和第20191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6-21 19:47:2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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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1314号

  (A类)

华红、朱新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着力打造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及团省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顾、家政服务、助餐配送、康复保健、文娱活动、精神慰藉、信息支援等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截止目前,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92万个,其中城市1.03万个、乡镇2110个、农村3.68万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7.1%、96.1%和91%。

  一、关于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是政策保障方面。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养老服务总体布局、推动养老服务专项工作、规范养老服务标准、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等出台了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特别是《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全国领先,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二是资金保障方面。2015-2017年,省财政投入1.99亿元,支持全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推进城乡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下达补助资金3361万元支持广州市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全省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改革试点经验。从2018年起,省财政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12亿元(不含中央补助资金0.45亿元),由各地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创新引入方面。我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了政府向专业的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目前,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机构共143家,共计惠及老年人68.4万人次。2017年广州市164个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中,126个由社会力量运营,占77.3%;全市长者饭堂中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占比85%,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四是完善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面。2017年8月,广州市出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广州市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经评估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参保人员752万,共5780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10032万元。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评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待国家扩大试点的政策出台后,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认真总结试点成效,借鉴国内其他省市开办长期护理保险的先进经验以及鼓励辖内保险公司借鉴香港等境外保险机构经验,开发适合广东老年人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和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养老保障需求。

  二、关于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体系的建议

  我省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一是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纳入发展规划方面。我省于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积极推动敬老院改造升级转型,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公建民营等多种合作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二是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省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信合作开发了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整合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12349热线咨询、定位服务、预约挂号等基础服务和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使老年人真正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多样化、更加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在深圳市坪山区、佛山市三水区、惠州市惠城区和揭阳市榕城区、梅州市梅江区等五个地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正加快在全省推广实施。截至目前,平台已录入38万多条老年人基础信息,在线受理服务申请,共提供19种居家养老服务;与126家居家养老服务/产品供应商对接,达成合作意向58家,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落地提供了有效支撑。三是鼓励跨境办理养老服务机构方面。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简化审批手续,将香港、澳门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在本省举办养老机构的登记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所在地的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目前,我省共设立7家外资养老机构,设置床位2261张,其中香港独资3家,香港与内地合资、合作的2家,中法、中日合资的各1家)。

  三、关于探索和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议

  一是在加强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2013年我省制定《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指引》,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公开服务范围、内容、收费标准、工作流程以及规范管理制度等)、日间托老服务的基本条件以及服务监管等内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2015年我省出台了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44/T1518-2015)和《广东省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推动了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又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广东省养老机构失智老人照顾指南》《广东省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和《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成效评价标准》4个省级地方标准并已全部送审。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养老服务标准,促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在建立标准化监管体系方面。从2017年起,我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115项指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和“全科式大体检”整治工作,整治率达到100%。同时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与省公安消防总队签署《保平安 惠民生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均与同级消防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有1018家敬老院完成消防设备配置,296家敬老院通过消防审验或备案。实施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截止今年4月底,全省养老机构投保总数1374家,保障金额343.25亿元。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促进养老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四、关于构建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人才体系的建议

  一是在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方面。我省出台《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缓解社区医疗护理人才短缺。在广州、深圳等9市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为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模式和经验。从2012年起,我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截止目前,我省共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162期13989人、开展在粤务工养老护理员技能晋升培训6571人并享受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优惠政策。同时,我省现有1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二是在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方面。我省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和发展社会工作。根据《慈善法》《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函〔2012〕340号)和《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等要求,对敬老志愿者进行科学的培训,举办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培训,提升敬老志愿者的个人服务技能。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全省乡镇(街道)设立407个社会工作服务站,聘请近2000名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米”,为包括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人在内的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截至目前,全省注册志愿者达1046万人,志愿服务组织27310个;持证社工达8.2万人,社工岗位达4.2万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数量为1486家。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志愿服务条例》立法修订推进志愿者服务专业化、项目化、制度化发展,推动志愿服务在老年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鼓励各地按照“双百计划”的做法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提升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水平。三是在加强粤港澳人才培养方面。自2012年起,为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平,省民政厅与香港伸手助人协会建立了粤港两地从业人员合作培训机制,每年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养老护理员赴港实地培训,每期5天。截至目前,已举办7期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18人。加强与香港专业机构合作,对基层医疗机构护士进行居家护理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的服务能力。2018年,我省共有13名港澳居民在我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18年9月13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社工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社工部、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福利署、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香港)与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共同发起并举办以“共建共享”为主题的粤港澳社会工作研讨会,共吸引了粤港澳三地200余人参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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