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1308号
A类
周茹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长者远程呼援系统”,助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推进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2016年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信合作开发了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整合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12349热线咨询、定位服务、预约挂号等基础服务和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等延伸服务,使老年人真正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多样化、更加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在深圳市坪山区、佛山市三水区、惠州市惠城区和揭阳市榕城区、梅州市梅江区等五个地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正加快在全省推广实施。目前平台已录入38万多条老年人基础信息,在线受理服务申请,共提供19种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线上8项,线下11项;与126家居家养老服务/产品供应商对接,达成合作意向58家,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落地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鼓励各地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创新
近年来,我省督促指导各地设立包括“长者远程呼援系统”在内的“互联网+养老”内容和模式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呈现出一些特色亮点。广州市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依托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安通服务、长者大配餐、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护理站等服务及其服务资助线上申请,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申请人数超过18.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0.8%,网上办理率100%,受理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6000多人次;平台终端覆盖全市11个区、170个街镇以及604个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了全程监管、综合监管。佛山市南海区建立起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大数据库和服务供应网络。通过对老人基本信息、健康信息、服务信息等大数据的全面分析评估,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有效解决线上与线下脱节、社区养老资源不足以及服务不及时、不到位、不专业等问题;禅城区以“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打造祖庙街道“微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综合体,通过信息收集分析需求,为辖区长者提供全面、优质、快捷的紧急救援、定位及精准推送服务,变传统的被动等待市民上门申请服务为主动推送精准服务。湛江市引入了河南省洛阳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成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成立了湛江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全市居家老人打造出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信息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平台已累计整合服务供应商40余家,为湛江市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咨询及上门服务2556人次。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康养老服务
一方面,加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三年行动计划和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实施意见,制定智慧医院建设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先后投入8.8亿元,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远程医疗平台、省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实现了3112家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汇聚形成了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设网络医院、智慧医院,深入开展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推广智慧药房,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应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信息便民惠民服务覆盖率达到69%。健康医疗大数据纳入全省大数据产业“一区两核三带”的总体布局。 另一方面,推动落实“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我省于2019年3月下发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为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直辖市)之一。《方案》明确,2019年3月至12月,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等9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四、完善“互联网+养老”支持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目前全省有超过260万人领取高龄津贴,各地财政用于发放资金约18亿元,成为全国高龄津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人数超过20万人。同时,积极在广州市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互联网+养老的推广实施提供了保障支持。
(二)做好人员支持保障工作。通过落实再就业政策,采取上门走访,设立就业困难人员专窗,探索设立社区专职助老员,推行“杂工市场”、“村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灵活就业实体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个性化指导等就业援助服务,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2018年,全省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78万人,其中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吸纳“4050”失业人员1405人。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14年,我省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4〕33号),规范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范围、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等内容。同时,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规定,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46〕82号),要求各地以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需求评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为重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明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质量标准等,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紧急呼叫、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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