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1315号
A类
王学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以老扶老创新养老模式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广东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形成时间早、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的特点。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约144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2%。“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口老龄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预计到2020年,我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518万,占比升至15.8%以上。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一、关于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各地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十分重视老年人服务,注重培育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对老年人提供心理、经济、生活、健康等各方面的照顾与援助。一是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粤东西北地区90个县区20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200个社工站,并成立200个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近1000名社工以“社工+志愿者”的方式,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精神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各类社会服务。二是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市以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居住、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作为重点的服务群体,给予提供照顾性、发展性的社工服务。同时,大力发展义工,孵化义工队伍,积极发动社区群众特别是健康的低龄老人参与为辖区内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社区支持系统,服务本区域的居民群众。截至目前,全省注册志愿者达1046万人,志愿服务组织27310个;持证社工达8.2万人,社工岗位达4.2万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数量为1486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志愿者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义工时间存折”等激励机制,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二、关于专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鼓励劳动者积极提升技能水平。2014以来,养老护理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养老护理员共有6571名劳动者享受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优惠政策。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专门开发了“老人生活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2013年至今已有1549名劳动者通过参加鉴定考核获得专项能力证书。 二是通过落实再就业政策,采取上门走访,设立就业困难人员专窗,探索设立社区专职助老员,推行“杂工市场”“村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灵活就业实体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个性化指导等就业援助服务,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2018年,全省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78万人,其中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吸纳“4050”失业人员1405人。三是加强粤港人才培养。自2012年起,为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平,省民政厅与香港伸手助人协会建立了粤港两地从业人员合作培训机制,每年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养老护理员赴港实地培训,每期5天。截至目前,已举办8期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8人。加强与香港专业机构合作,对基层医疗机构护士进行居家护理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的服务能力。2018年,我省共有13名港澳居民在我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18年9月13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社工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社工部、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福利署、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香港)与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共同发起并举办以“共建共享”为主题的粤港澳社会工作研讨会,共吸引了粤港澳三地200余人参加。
三、关于加强对“以老扶老”工作科学管理的建议
一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以及《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以及《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涉老政策法规,依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为常住人口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并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对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二是组建专业医疗服务队。一方面,支持医护人员多点执业。我省出台《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缓解社区医疗护理人才短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广州、深圳等9市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为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模式和经验。从2012年起,我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截至目前,我省共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162期13989人、开展在粤务工养老护理员技能晋升培训6571人并享受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优惠政策。同时,我省现有1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
四、关于为“义工老人”服务提供保障支持的建议
一是政府投入资金帮助老年人购买保险。自2014年起,原省老龄办会同省民政厅、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合力推进“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投保人数达1166万人,覆盖率达85%。广州、佛山、梅州、清远、珠海、汕头、韶关、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11个市实现当地60周岁以上老人普惠型统保全覆盖。广州、河源、揭阳等10个市实现了常态化社区驻点服务,在社区为老年人就近办理意外险业务提供便利。二是老年人补贴制度基本建立。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服务补贴超过20万人,各地均出台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同时,全省全面建立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总数超过260万人,地方各级财政支出约18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网络建设。推进在全省每个县(市、区)设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区域内的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的统筹规划、培训指导等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指导本辖区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点提供覆盖本辖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推荐各地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继续在珠三角地区复制推广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试点经验,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持续推动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三是加快推动智慧养老工作。全面推广使用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居家老年人信息库,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的有效对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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