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958号
B类
省委政法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积极扶持基层社工组织,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的提案》(第2019018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社会工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主要做法包括:
(一)着力构建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出台《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省级民政部门和各地围绕社工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环节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形成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的制度。
(二)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具有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为补齐基层服务力量薄弱短板,协助乡镇(街道)精准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和服务好各类服务对象,我厅实施粤东西北“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在包括惠州、肇庆、江门的粤东西北15个地市选取200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建设20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发近1000个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孵化200个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20000名志愿者,积极引导社工扎根社区,摸准服务对象,协助落实政策,提供专业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米”,把服务做到老百姓邻里、家里、心里。
(三)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地普遍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提供办公场地、实施开办经费“一次性资助”、专业服务项目“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法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1486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四)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各地逐步探索出“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2018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达42546个,各级政府投入社会工作服务经费达17亿元,经费投入量占全国总量的28%。
二、下一步举措
针对提案中所提的社会工作职业地位不明晰、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能力不足、社工流动率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社会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推进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建设。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立法调研,积极推动社会工作立法;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研究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细则。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对立足一线、扎根基层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及团队予以表彰奖励。
(二)扩大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二批),在全省范围内新建200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将社工站的覆盖面扩大到珠三角地区,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的“最后一米”。促进“三社联动”,在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时,充分吸纳社工专业意见。
(三)促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联合有关地市开展我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深调研,深入剖析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在财务管理、人员配备、内部治理、党建工作、作用发挥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规范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可行性建议。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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