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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9-04-28 08:31:2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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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884号

  B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刘兰妮委员提出的第20191003号《关于推动实施“粤嫂家政”工程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地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截止到2019年3月底,全省社会组织69055家,省级社会组织3361家, 其中涉及家政行业的社会组织44家,主要以市县区的家政服务中心为主。家政行业社会组织在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省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一是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对多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撤消登记处理。二是加大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力度。建立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网上操作平台,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对名存实亡的“僵尸”社会组织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开展抽查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审计,并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检查。重点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重大活动、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风险管控力度。把年检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编列社会组织监管风险点和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对社会组织监管风险的预见性和精准监管能力。

  总之,在加大监管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培育扶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早日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做更大贡献。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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