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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39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08-14 16:17:1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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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8〕889号(A)

省府办公厅: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90号提案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立联动机制,推进粤港澳三地协同开展联防联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三防”及相关应急涉灾部门和珠三角各市政府、港澳特区政府参与的联防联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应急活动,形成统一协调、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制订应急预案,推动粤港澳三地联防联治防灾减灾救灾有效衔接。建议制定粤港澳三地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在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实行有效对接。同时指导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惠州和肇庆等大湾区城市编制统一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规程,当受到自然灾害袭击后,大湾区沿线城市和地区能及时协调组织,统筹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分工合作、协调有序、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

三、搭建协作平台,积极引导粤港澳三地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粤港澳大湾区地处珠三角核心地带,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南部沿海地区,由于历史渊源、语言文化风俗相同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使三地民间来往密切,加上港澳地区在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先行优势,历来在大灾大难面前弘扬“祖国同胞一家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捐资捐物支援内地抗灾救灾蔚然成风。珠三角地区近年来民间组织蓬勃发展,社会力量逐渐壮大,许多社会组织在本省以及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参与支持作用。整合联动三地民间力量协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建议推动搭建粤港澳三地民间力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的协作平台,加强三地民间社会组织互通有无,互为学习借鉴,引导其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有效支持三地政府合作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真正形成大湾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局面。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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