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1320号(A)
刘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关爱独居老人,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省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7年底,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1367万,占户籍总人口14.7%。我省具有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显著特点,并形成与之叠加的高龄化、空巢化发展趋势。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重点保障高龄、独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等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独居老人等老年群体关爱服务保障政策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龄独居等老年人群体保障工作,2016年编制出台的《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着眼于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质量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载体,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护理保健、辅具配置、紧急救援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2017年我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支持城乡社区开展邻里间互帮互助、结伴助老等活动,建立由亲属、邻里、社区、单位共同参加的志愿者队伍,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2018年1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倡导“互助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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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