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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9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05-21 09:15: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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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函〔2018〕1031号(A)

省卫生计生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9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规定申请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康复门诊部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二)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就近便利、互利互惠的原则开展协议合作。对于已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求与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对于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鼓励其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三)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我省养老服务的战略布局是97%的居家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因此,老年人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的主体,也是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推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与基层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充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近年来,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可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等相关规划时,要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发展预留空间。

三、加强人才培养

一是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提供经费保障。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省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积极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17年省级层面先后举办两期养老院院长培训班和27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先后组织培训共2138人。截止2017年底省级层面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1万人。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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