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946号(A)
省府办公厅:
转来梁志祥等6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智慧安老社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开办养老设施问题
根据CEPA协议四、协议五、协议九、协议十的相关内容,我省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或工商企业形式开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在广东省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落实CEPA协议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我省制定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申请指引》,《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申请指引》为香港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政策咨询。同时,为方便香港服务提供者来粤申办养老机构,我省将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到县级民政部门,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申办养老机构,并与国内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已有3家香港服务机构和2名香港公民以独资或合资合作形式在我省兴办了5所养老机构,其中,香港伸手助人协会在肇庆高要市独资兴办了“肇庆伸手助人护老颐养院”,床位300张;香港复康会在深圳市盐田区独资兴办了“深圳复康会颐康院”,床位350张;香港鸿图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政府合作合资办了“乐平颐康安老综合服务(佛山)有限公司”,床位287张;香港公民白玉洁女士在广州市兴办的“广州红升侨颐养院”,床位210张。佛山保基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居民许秋瑾女士在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兴办的“广东泰成逸园养老院”,设置养老床位27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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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