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828号(C)
省卫生计生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飏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标准制定,促进0-3岁托管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民政部门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0-3岁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加快推进托管行业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桥梁与纽带作用,围绕业务范围开展托管行业调查、承接托管决策咨询及政策制定等活动。强化行业协会自律,制止垄断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为托管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有意愿办理非营利性学前托管机构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双重管理体制,由教育部门予以资质许可和前置性审查,再到民政部门申请法人登记。
专此函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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