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783号(B)
省卫生计生委:
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4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治疗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限定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救助20%。”民政部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已将孤儿先天性心脏病列入手术治疗资助范围,孤儿的医疗康复费用先办结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剩余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儿童等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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