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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56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04-23 08:50:4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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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8〕811号A

省卫生计生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我厅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在社会心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扎实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村居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我厅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粤东西北“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在包括惠州、肇庆、江门在内的粤东西北15个地市选取200个镇(街)建设社工服务站,近千名社工扎根社区,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为服务对象提供提供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服务二是支持引导心理类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经我厅登记注册的心理类社会组织共10家,其中社团6家,社会服务机构4家,涵盖心理职业培训、心理分析研究、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师等领域,为我省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如广东省心理健康协会举办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实施“情绪管理大众教育”等项目,提高大众对心理健康和抑郁症的认知和重视度

下一步,争取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确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提供包括社会心理服务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机制。此外,我厅还将加大对心理专业社会组织的关注度,倡导有关社会组织多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义务咨询。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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