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775号(A)
省司法厅: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93号《关于合理整合资源,引导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5〕5号)精神,全面落实《禁毒法》《禁毒条例》有关规定,探索发挥社工专业人才在戒毒服务中的专业作用。为加强“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建设,分领域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我厅在2017年安排了专项资金委托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广东省禁毒戒毒领域社工专才培训班”,邀请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张昱院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包涵教授、北京市禁毒预防教育协会秘书长董光老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王高喜教授、广东省禁毒办杨剑钊副处长在培训期间为100名学员提供精彩的培训课程,在禁毒戒毒领域为我省培养了一批社区戒毒康复领域社会工作专才。深圳、东莞等地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司法部门,探索由政府出资向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将专业社工派驻到各级司法所、戒毒所、社区等单位;广州、佛山等地以街道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为戒毒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柔性社会服务。2015年4月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禁毒社工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工作,各镇区以本地户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为基数,按照每20人配备1名禁毒社工的比例购买社工服务;制定了中山禁毒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明确在禁毒社工服务中心设置结案晤谈室、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社区尿检室,结合实际情况选配沙盘心理治疗室、家庭治疗工作室、社区手工坊、康复活动室等功能场室。深圳、中山、云浮、河源等地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全省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扎实推进。省民政厅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招聘近千名社工,在粤东西北地区为包括吸毒人员在内的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精细化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2016年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1部门联合出台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引导社工参与禁毒戒毒工作,吸纳更多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专家进入我厅组建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专家委员会。积极协同司法、公安部门推进禁毒戒毒领域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争取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包括禁毒戒毒社会工作在内的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切实增强禁毒戒毒社会工作服务的连续性、整体性、专业性。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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