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7〕950号
省卫生计生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09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社区是落实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综合社区服务场所设施,2013年-2017年我厅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各地建设家庭服务中心,每个资助30万元。2015年,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通知》,明确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内涵、解决方式、面积标准和建设要求、规划设计和移交工作等。同时大力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通过鼓励考试、岗位培训等方式促进原有社区工作者的转化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设置等方式吸纳专业社工,配强社区专业化服务力量。目前全省建有2769个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家庭、青少年等重点服务对象及精神病康复者、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有些还开设了社区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有关部门把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利用社区设施,推进家庭服务中心建设,为开展社区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等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二是建议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各地和有关部门采取政府购买岗位、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工,为社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基本的心理咨询服务,并建立个案转介机制,及时将特殊心理疾患者转介至具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由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进行治疗。三是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我厅将加快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鼓励培育发展在心理咨询、家庭关系辅导、人际关系辅导等个案辅导方面有专长的社工,积极满足社区居民心理咨询的人才需求。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爱心团体参与、关爱和帮助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各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构建起包括精神卫生医生、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治疗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
广东省民政厅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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