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为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160851号《再提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的分办单位。办理结果答复摘要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下简称《意见》)自今年2月公布实施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着力细化政策措施。省民政厅代拟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建议建立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齐抓共管的留守儿童健康发展和监护体系。二是着力开展摸底排查。4月下旬,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通知,制订了《关于摸底排查口径的解答》、《关于排查表格填写的解答》等配套工作指引,动员部署开展全省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要求各地7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完善组织保障。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建议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留守儿童心理辅导等教育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家庭帮扶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推进出台实施意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时完成摸底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推动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扎实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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