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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16048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7-06 17:17: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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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6〕1151号

蔡越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制度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将建设临终关怀事业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明确提出“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防治和临终关怀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机构”。同时,我省还在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养老机构用地保障、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为加快建设我省临终关怀事业夯实了政策保障、创造了优良环境。目前省民政厅还正在编制广东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指南 临终关怀》,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标准,明确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服务的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内容

  二、关于鼓励各类机构开展临终关怀问题

  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正在制定《广东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更加注重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临终关怀服务提供主体主要是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延续性或慢性病医疗护理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在基层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床位和家庭病床,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支持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临终关怀科或临终关怀床位,为癌症晚期患者、脏器功能衰竭患者等提供临终关怀服务。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促进临终关怀发展,提升临终关怀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2014年我省实施“爱心护理计划”,给予临终关怀专业护理机构建设补助项目资金达2000万元;2015年用于临终关怀机构购置医疗设施和生活设施资金达770万元。

  三、关培育临终关怀团队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培养临终关怀服务专业人才。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临终关怀服务团队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与省卫生计生委密切配合,做好调研和政策制定等工作,探索制定临终关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实施准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公众的临终关怀宣教工作,不断完善我省的临终关怀服务,引导社会公众培养正确认识。

  感谢您对我省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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