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5〕985号
〔B〕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社区养老事业的提案收悉,经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广东保监局,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社区养老提供制度保障的建议
立法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制定了《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完善社会服务网络,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等内容;省人大内司委于2014年结合制定《广东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并建议常委会加快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立法研究和完善,及时对《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对养老保障的责任主体、范围、方式及养老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机制等内容作进一步完善。
2009年,省政府第十一届25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对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服务和管理、扶持和优惠等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已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省民政厅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完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等方面,作出规范。条例正在依程序进入立法通道。《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办法(试行)》正在草拟中,将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作进一步细化。
监督工作方面。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及内司委连续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重点建议督办及跟踪督办等形式开展对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并取得一定实效。
二、关于创新经费筹集渠道与机制,为社区养老提供资金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等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采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如2014年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4.06亿元(含上年结转资金),用于支持全省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修缮及设施改造补助,以及各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养老“幸福计划”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省财政将继续完善投入机制,整合公共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27亿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养老供养服务领域的投入,不断出台落实税费减免、采取资金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已初步形成政府投入和民间资本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引资入粤投资养老服务相关产业。截止2014年底,保险业在广州、深圳、惠州等地投资健康养老产业累计超100亿元,其中泰康广州“粤园”养老社区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全部建成后将实现1800名老人的安居养老。同时,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督局积极鼓励各驻粤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养老金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业务。2014年,上述两项业务分别实现保费收入33.20亿元和3.35亿元,有效提升了老人的养老消费能力。
今年2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并就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保障、保障用地需求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优惠,更进一步为保险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指明了方向。
四、关于注重服务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社工机构全面参与社区养老事业的建议
职业教育培训方面。据统计,目前全省有38所本科院校、39所专科院校、6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办养老服务和管理相关专业。2013年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本科院校在校生为25118人,招生7682人,毕业生4783人;专科院校在校生为19767人,招生7214人,毕业生4460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03665人,招生14291人,毕业生17867人。同时,每年依托职业院校开展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训近10万人。对养老服务人员实施技能晋升补贴制度,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实行“每提升一次技能等级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优惠政策。至2014年底,我省开展养老护理员鉴定18997人、获证16673人。同时,我省连续几年举办了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其中,2014年举办的“添宁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吸引了来自广州等8个城市40支队伍参赛,92名参赛选手获得国家二级证书,8名选手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不仅展示了我省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采和技术水平,也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
社工服务领域方面。近年来,根据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央19部门颁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我省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制定出台《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六支主体人才之一,把“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作为反映社会服务总量和专业化程度的指标,并纳入《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广东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定位为全省社会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并以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已超过30所高等院校设立社工专业,每年培养1000多名社工专业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3.3万人,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费用累计超过30亿元,社工岗位1.3万余个。全省已建成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近700个,其中东莞、中山两市实现镇街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广州每个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家庭综合中心。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超过780家,如江门市开展“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5家民办社工机构承接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项目,分别得到20万元的硬件改造资金和10万元的运营管理资金;肇庆市端州区、江门市蓬江区等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行政府委托、专业社工机构运营。省民政厅联同省文明办、团省委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推动设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省级观察点,鼓励社工专业人才以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为载体,有效壮大养老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也推动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常态化。
五、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中明确提出,各级各地要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给予建设支持和运营补贴;对采用公建民营方式的,应给予运营补贴,对租用闲置公房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应给予优先承租。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均已出台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如广州、深圳市对民办养老机构每张新增床位资助15000元;对养老机构内凡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经评估每人每月给予100-300元的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其他各地也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有效地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我省的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你委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亮 83355712)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