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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50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5-10-29 17:14: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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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15〕906号

民革广东省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创新广东城市老年人服务业发展模式的提案收悉,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133号令)、《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通知》(粤民福〔2013〕31号)等,这些政策在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都作出了优惠和减免,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各地也都纷纷出台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补贴政策,床位补贴从1000-15000元不等,运营补贴每人每月100-300元不等。中山市出台的《中山市老龄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将依法登记的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同类民办养老机构列入资助范围等等,这些政策都有力地推动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领域的投资。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2833个,养老床位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1.6张,其中,城市民办养老机构共有249个,养老床位5.79万张,入住老人3.36万人。

  二、有关养老服务产业融资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本,我省通过金融创新的方法扩大养老服务业的融资渠道。如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积极落实《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省一些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发放低息贷款。目前已为省属国企广弘商贸控股集团开发连锁经营养老机构办理5000万元贷款手续。同时还引入保险资金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2014年,我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粤府办〔2014〕29号),明确提出要“支持保险业参与投资医疗机构和社区养老项目”。为落实文件精神,泰康人寿的全资子公司——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之家”)在广州的项目“泰康之家·粤园养老社区”。将养老保险与高端医疗、养老社区相结合,可容纳1900名安居养老。

  三、关于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2015年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中明确提出建立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要求各地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地反映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跟踪掌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建立省直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社会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省的信息共享机制正在构建中。

  二是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各地采取“平安通”、“平安宝”、“一键通”等便民信息网、电信服务、电话专线、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2015年我省积极向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项目,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四、构建广东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圈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持续实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将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重点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倾斜,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截至2015年5月底,全省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万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7%,比2013年底提高了10.6%。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广州市越秀区率先在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启动星光平安钟呼援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10分钟路程为半径,着力打造具有越秀特色的十个“10分钟”为老服务圈:即“10分钟”机构养老服务圈、“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10分钟”信息养老服务圈、“10分钟”助老员帮扶服务圈、“10分钟”健康关怀服务圈、“10分钟”邻里互助服务圈、“10分钟”文化活动服务圈、“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10分钟”老年协会服务圈、“10分钟”便利生活服务圈。目前,全区已启动了“10分钟”为老服务圈服务,让救济孤老、需要照顾的空巢老人和社会化退休老人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得到了切身的实惠,受益老人达 5.7万人。

  五、关于医养结合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医养结合”的工作:一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院。鼓励养老机构单独设立医疗机构,达到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延伸服务,包括医疗巡诊、查房及双向转诊服务。三是鼓励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部分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以小综合、大专科方式增加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床位,鼓励并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四是推进二、三级综合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五是不断完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家庭病床,提供入户服务。截止2014年底,全省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机构共有247个,床位5.96万张,收住老人3.49万人。设有养老、护理一体化的护理院8家,康复医院35家,设置老年病科或老干科的医疗机构共150家,设有临终关怀床位的医疗机构共161家。

  六、关于对养老服务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问题

  2015年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中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地要积极培育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推广使用全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完善为老志愿服务登记注册、培训服务、激励表彰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敬老爱老等志愿服务活动。到“十二五”末期,争取95%以上的城镇社区和8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成立基层老年协会。

  目前,我省各地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推动各级文化娱乐、公共体育等设施对老年人开放,为其娱乐、健身等活动提供使用场所和优质服务。鼓励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老年文娱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强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和思想准备,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文化。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文件精神,整合公共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督促各地加大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我省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积极与研究咨询机构合作,开展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工作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是重点推进养老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计划。继续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以项目为载体,全力实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继续开展第二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和创建广东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活动。

  五是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通过对口帮扶、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水平建设。继续鼓励并指导集医疗、护理、养老、康复功能为一体的机构建设,继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

  感谢你委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露  833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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