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3〕235号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申请撤销南海区九江镇等6个婚姻登记处的请示》(佛民办〔2023〕4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规定,同意撤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西樵镇、丹灶镇、狮山镇、大沥镇、里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
二、请你们及时对外公告停止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承接相关婚姻登记业务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规范开展,方便群众办事。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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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