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高埗、望牛墩等2镇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处的请示》(东民〔2021〕1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精神,同意撤销东莞市高埗镇、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高埗镇和望牛墩镇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事项由东莞市市级婚姻登记处和其余镇级婚姻登记处承接。
二、请你们及时对外公告停止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承接相关婚姻登记业务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规范开展,方便群众办事。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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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