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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规字〔201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婚姻登记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的通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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