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综合法规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的通知

2018-07-02 09:44:3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87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办函〔2018〕217号

有关试点县(区)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厅在各试点单位梳理公开事项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范、明确的原则,制定了民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现印发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民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8629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