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综合法规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2015-11-26 16:51: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59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粤民办函〔2015〕206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民办函〔2014〕3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关于贯彻实施<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