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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出台意见

2010-05-10 11:26: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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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民政事业科学发展需要,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日前,民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民政法制建设是保障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紧迫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毫不动摇地推进民政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意见》明确,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民政普法工作为基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为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意见》提出,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行政,切实将法制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用法制手段保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依法维护民政对象各项权益;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衔接,建立科学的民政法制工作体制机制。

  《意见》指出,从现在起,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实施有效、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实用高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政普法格局;打造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明显、保障有力的民政法制机构队伍。

  《意见》要求,要认真搞好立法规划,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分析评估,进一步推进民政立法工作进程;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民政法制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加强民政法制培训,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切实将民政法制工作摆上位置,加强民政法制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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