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明确了5方面要求。一是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包括每天测量体温,随时询问观察老年人身体状况,提醒慢性疾病老年人规律服药,不擅自预防性服药。二是妥善处置老年人生病情况。对患常见慢性基础疾病、一般性疾病、有感冒症状但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应在机构内治疗而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三是对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且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四是对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老年人,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和环境采取相应措施。五是对去医疗机构就诊(治愈)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需经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