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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

2017-11-22 16:51:4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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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地名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协调文化、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要积极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纳入各级地名管理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和规范,不断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措并举落实保护资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由历史、地理、文化、社会、语言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等工作,形成专家咨询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大力培育地名文化社会组织,壮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要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跟踪机制,及时跟踪评估全国和地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动态,查找并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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