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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2015-09-25 15:35: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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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发〔2015〕151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社工专业人才”)在婚姻登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中的专业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承担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是以婚姻登记当事人、丧亲家属、生活无着的流浪流讨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服务对象加强自我认识、修复受损关系、走出情感及家庭生活困境、确立个人发展和生活目标、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社会功能的专业服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有利于丰富婚姻家庭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协调婚姻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对丧亲家属实施哀伤辅导、心理抚慰,精神支持;有利于帮助救助对象纠正偏差心理和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最终实现重新融入社会。各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培养和使用社会事务社工专业人才,加强探索专业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二、准确把握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立足社会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需求,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岗位开发为根本,以平台打造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为构建现代社会事务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宏观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场地支持、岗位开发、监督管理等职责,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

  坚持立足需求、务求实效从社会事务对象服务需求出发构建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制度,设计、组织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有效回应社会事务服务对象需求。

  坚持专业引领、创新发展深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的普及应用,积极创造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根据社会事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社会事务服务单位普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引入和培养社工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基本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和社工专业人才广泛参与社会事务服务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逐步扩大,专业作用和服务效果明显增强。

  三、明确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领域

  (一)婚姻登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美满婚姻家庭课程教育,帮助新婚夫妇建立和谐婚姻关系,适应婚后个人角色转变,了解婚后应承担的家庭、社会责任;对离婚当事人进行离婚原因调查介入调适,帮助其寻找导致婚姻问题的根源,进行疏导和调解;对经过调解后仍要办理离婚的,告知离婚后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协助提供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帮助,以及化解离婚后当事人的心理焦虑,修复心理创伤,帮助离婚或再婚当事人重新面向新的生活

  (二)殡葬社会工作服务及时对丧属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帮扶,及时处理哀伤情绪导致的危机事件;开展心理抚慰,帮助丧属舒缓悲伤、减轻痛苦和思想负担;协助规划设计善后未来生活,尽快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状态;引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外展服务,面向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救助服务指引;通过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方法帮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儿童摆脱心理阴影,以健康的心态重新面对人生,恢复正常学习生活,促进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儿童权益保护与身心健康成长;建立转介机制,使流浪乞讨人员回归流入地后有专业服务人员跟进

  根据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人员的需要,有针对性提供情感关怀、心理疏导、压力释放等专业服务,提高其职业认同感,增强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各项社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社会事务领域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发挥高校院所和社工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大规模、分层次、分类别的社会工作培训;鼓励社会事务工作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提升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的实际能力;各殡仪馆、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招考招录工作人员时,要优先面向热心社会事务工作、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工专业教育背景的人才进行公开招聘,逐步提高机构社工专业人才的比例。

  (二)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纳入殡葬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配合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市、区(县)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有条件的可设置社会工作内设机构在市、县级婚姻登记机关配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社工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受聘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按照评聘分开、以岗定薪、以绩定奖原则,执行所在单位事业编制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标准。至2016年底,各县级以上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要通过岗位调整或购买服务,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三)发展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地要积极培育、扶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通过降低登记门槛、改进登记服务方式等措施,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便利条件。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介入社会事务领域工作。加强对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帮助其提升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水平。

  (四)完善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政策。认真总结省内外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做法与最新成果,深入探索服务模式,围绕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流程、服务方法、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将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内容纳入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和修订范围。

  五切实加强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96号),将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并每年从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推动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加强研究宣传。总结提炼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模式,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研究解决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困难问题,逐步构建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理论与实务体系。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社会事务宣传载体,对推进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制度、经验做法、优秀事迹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加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营造关心、理解、支持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扎实推进试点。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社会工作发展基础条件好、社会事务服务对象多、服务需求迫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创建一批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和单位,发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逐步推动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由点及面深入发展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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