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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19-2021年)编制服务报价邀请

2019-04-28 10:52:2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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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报价单位: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从全局规划我厅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信息化项目发展布局,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并指导相关具体政策的制定,确保符合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厅计划采购《广东省民政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19-2021年)》的编制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依据《总体规划》总体架构中的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技术架构,结合我厅信息化工作突出短板和发展方向,找准定位,提出基本思路和解决方案。注重规划前期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规划内容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必选,深入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和效果影响。

  (二)保证具有较高规划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厅、民政领域信息化工作突出短板和发展方向,深入调研,提出基本思路和解决方案。严谨论证,多方案比选,深入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和效果影响。

  (三)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结合民政部有关要求,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整合利用已有系统、构建本部门信息系统。以政务数据的编目、汇聚、共享和应用作为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切实做好我厅已建或在建政务信息系统与规划编制中业务、功能、数据、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四)规划实施时间为3年(2019-2021年),编制内容包括规划概述、背景与现状、信息化规划架构、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规划(含2019年已立项项目)、对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类服务的需求等内容。具体参照《政务信息化编制大纲》(附件)编制。

  (五)收集相关材料,走访我厅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并了解同行业相关情况,开展调研分析。组织相关业务、技术专家,集中研讨,形成民政信息化规划,并协调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六)服务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本次服务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用。服务方必须在2019年6月初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保密要求

  对编制过程中获得的业务信息和数据应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将获得的信息用于任何非法活动。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不超过20.7万元。

  四、采购方式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五、采购报名

  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请在2019年4月29日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到广东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报价邀请函》。

  六、提交报价书

  报价单位须在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前提交报价书,内容包括:

  (一)报价书;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合同签订要求

  被接受报价单位应在10日内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备案时结束。

  附件:政务信息化编制大纲.pdf

  邀请人:广东省民政厅

  联系人:梁牧童

  电  话:020-8318415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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