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现将省民政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全省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厅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厅干部大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全省民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实施厅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二)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重要内容。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广东省民政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厅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5次,多次专题研究厅法治工作,听取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报告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全厅公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广东省民政厅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各项要求。一是不断推进民政立法及制度建设。印发《2024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省民政法治工作。持续推进《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立法项目准备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厅规范性文件3件,积极参加2024年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公布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狠抓落实。二是全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为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举办2024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派员为2024年广州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授课。开展厅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并完成申、换领新行政执法证工作。对《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慈善)》进行修订。本年度省民政厅没有出现因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判为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等情形。三是全面提升民政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广东省民政厅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的《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被民政部列入《2024年度民政政策创新交流展示名单》,位列第一位。印发《广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考核规定》,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四是持续提升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矛盾化解制度,推动信访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转介衔接。全年办理4宗行政复议案(全部得到维持)、1宗行政应诉案(尚未判决),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及时,实体处理合法、公正,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强化案例分析指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厅领导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厅应诉。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厅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5次。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和部分社会组织举办新《慈善法》专项法治培训。制作《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图解、“广东民政普法小课堂”等普法内容,在厅网站及厅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我厅制作的普法项目“惠民政策大礼包”获省普法工作2023—2024年度创新创先优秀项目。
(四)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全面铺开。落实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5.7亿元,各项救助水平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出台《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施临时救助9.4万人次。将490多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继续将62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民政救助范围。深入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工作,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二是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统筹发力。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在全国率先发布推动老年用品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推广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模式”。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6%。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共有老年助餐服务点3652个,累计服务老年人超过5054万人次。累计为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8.8万户。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超8万人次。全省“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合作机构由4家增至11家。扎实开展省委巡视发现养老领域问题整改,补齐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短板。三是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2024年全省集中供养、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295元和1484元。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从106家优化为33家,实行区域化养育模式,提升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四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围绕国家战略优化登记布局,制定《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落实基金会委托登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服务“百千万工程”,全省近千家社会组织开展项目710个,落实投资金额7.5亿。持续推进“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行动,全省有2837家社会组织发动1134家会员企业,提供10541个就业岗位。五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省慈善组织达2000家,慈善信托备案合同规模13.37亿。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健全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机制,193家慈善超市通过慈善活动服务困难人群超121.8万人次,链接慈善资源10400多万元。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社区募捐行动,募得资金超6.59亿元。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2.8万名“双百”社工开展常态化探访和精细化服务。2024年1-11月,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1.28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58.17亿元,总销量及公益金筹集量均排名全国第一。六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稳慎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划基础性研究。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在全省确定52个乡村地名建设重点镇,以点带面引领全省乡镇整体提升。规范命名新地名6.6万个,织密乡村地名网基础。顺利完成省界粤澳线联检,扎实做好界线管理工作。七是社会事务工作水平优化提升。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办理量居全国首位。安全有序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快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2元、270元。加快推动全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指导东莞市完成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综合创新试点评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民政工作对象的范围大为拓展,工作内容不断延伸,工作方法需要创新,法治建设的职责也随之加重。同时,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越来越严格。面临多重挑战,民政法治工作还存在法治人才不足,现行的民政法律法规部分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现象。个别市、县政府和基层民政部门观念还跟不上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队伍的法治化水平偏低,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高。民政普法的组织发动力度、针对性和创新性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省民政厅将继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广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力推动我省法治民政建设上新台阶,保障和引领广东民政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要更加注重树立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开展干部法治课程集中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在广东民政系统深入人心,助力法治民政建设顺利推进,全面落实。
二要更加注重强化制度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立法,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明晰职责边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运用法治化手段解决民政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民政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要主动与深化民政改革相衔接,将群众期待、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民政法律制度在我省落地并优化升级。
三要更加注重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推进基层民政部门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目标、原则、方法与实现途径。加强法治工作指导,在全省民政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活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民政执法活动做到执法程序完整、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正确,全面提升民政执法水平。及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确保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整合民政执法资源,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提高民政执法效能,为民政法治建设保驾护航,确保民政法律制度全面实施。
广东省民政厅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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