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关于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动综合救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社会救助处 |
预计2024年底前出台 |
2 |
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 |
社会救助处 |
已出台 |
二、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标准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重点工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全省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
(三)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稳定的民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四)安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关系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