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4〕26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3〕83号)要求,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置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5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
二、竞赛组织
(一)成立选拔赛组委会。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联合成立选拔赛组委会,负责统筹组织选拔赛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曾凡瑞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奇 省民政厅副厅长
熊 松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东升 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
副主任:
麦暮秋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人事处处长
游珊山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
张东霞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温世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一级调研员
张祖耀 省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委员:
陈怡琳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宣 力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二级调研员
张晏林 省民政厅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杨 帆 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张 慧 省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二)设立组委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牵头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选拔赛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人事处。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养老护理员赛项具体工作,社会事务处负责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具体工作。
(三)逐级选拔。广东省选拔赛分省级选拔赛和地市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由对应的赛项组具体负责,地市级选拔赛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共同组织。
三、时间地点
省级选拔赛于2024年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各赛项参赛人员名单于2024年2月底前报送。地市级选拔赛时间地点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参赛人员为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省级选拔赛以地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赛项限3名选手参赛(广州、深圳4名)。原则上,省级选拔赛参赛人员应通过地市级选拔赛产生,省属相关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参加选拔。地市如已举办2023年度本地区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可运用竞赛成果推荐选手参加省级选拔赛(其中养老护理员项目将2019年和2021年国赛优秀选手直接纳入2023年省级竞赛选拔,不占地市推荐名额)。鼓励民营机构相关人员参赛。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省级选拔赛以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具体竞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参考赛题库等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省级选拔赛按竞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参赛人数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省级选拔赛各赛项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2.组织奖。
省级选拔赛设组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3.其他奖项。
(1)对省级选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省级选拔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措施。
1.授予个人奖项荣誉。向获得省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
2.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对相关选手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该荣誉者不重复授予。
3.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为二级/技师。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引导、推动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通过竞赛活动掀起学习职业理论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以娴熟技艺和工匠精神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周密制定安全预案。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举办地市级竞赛活动,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地点。
(三)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各地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扎实开展赛前裁判员和选手的培训,高质量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转化和经验交流,推动本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竞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向组委会提供新闻线索。各地可同期开展技能人才风采宣传展示,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民政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广东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 系 人:张晏林
联系方式:020-85950692
电子邮箱:mzt_zhangyanlin@gd.gov.cn
(二)养老赛项工作组。
联系单位: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宣力
联系方式:020-85950823
电子邮箱:mzt_xuanli@gd.gov.cn
(三)殡葬赛项工作组。
联系单位: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联 系 人:邓立超
联系方式:020-85950750
电子邮箱:mzt_denglc@gd.gov.cn
(四)残疾人技能赛项工作组。
联系单位: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联 系 人:庞博
联系方式:020-85950766
电子邮箱:mzt_pangb@gd.gov.cn
(五)组委会监督仲裁委员会。
联系单位:广东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 系 人:张晏林
联系方式:020-85950692
电子邮箱:mzt_zhangyanlin@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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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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