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2〕334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的要求,切实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是稳岗就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把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将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的准入条件“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重点鼓励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设立专职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二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组织倾斜等政策落地,鼓励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专职就业岗位。各地要根据实际安排公益创投等扶持资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开发相关服务的就业岗位。三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增加专职工作人员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四是推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服务下沉基层,积极引入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创造新增就业。五是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六是推动社会组织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灵活就业岗位。
一是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鼓励用人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对未留用人员根据求职需要,持续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二是鼓励就业容量大、管理技术科研岗位比重高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三是鼓励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区社会组织根据社区服务需求,增加就业见习岗位,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内就业。四是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兼职岗位,鼓励社会组织推动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机会。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公益性服务。
(三)支持社会组织稳定就业岗位。
一是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二是要落实落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三是加大对租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园区及物业的社会组织租金减免力度,提高补贴水平,减轻运营负担。四是支持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职业年金、医疗补充保险,鼓励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五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员发展后劲,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四)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
一是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招聘活动,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及时组织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二是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加强部门工作对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平台”“广东就业网”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推动人才供需对接。三是支持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搭建业内就业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推动创业就业服务促进会、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人才研究会、创业就业基金会、公益性就业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为社会组织就业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推动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免费或低收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五是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
(五)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培训。
一是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针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特点,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二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立足公益导向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三是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重点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技能培训;发挥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培训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四是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的合作模式,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等强化人才供需对接,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本地区社会组织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形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就业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格局,合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二)加强保障激励。各地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符合就业扶持与保障条件的,按政策予以相应支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组织领域就业促进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实绩和工作亮点,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合理社会预期,确保稳中求进。
(四)加强统计评估。各地要依托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年报)、评估、毕业生接收、社保经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抓手,对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进行细致摸排与准确统计,定期开展统计汇总与分析会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省民政厅年底将各地推动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纳入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考核范围,并提供相关部门作为平安广东建设考评参考。
全省性社会组织,参照本通知落实部署、开展相应工作,发挥应有示范效应,如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可随时向省民政厅报送。
附件:关于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关于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9月。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激发内生动力,完善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实现在全省各市、县(市、区)组织1000家社会组织链接10000家企业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三、领导小组
组长:省民政厅主要领导
副组长:省民政厅分管领导、省教育厅分管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
成员: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领导;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处有关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有关领导;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此项活动承办单位)、10家社会组织协办单位、若干支持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一:“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启动仪式
具体分工安排:
省民政厅:(1)发文通知省内广大社会组织群里积极参与“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提供社会组织的主要联系方式给承办公司,由承办公司对接各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参加专项行动。(2)负责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沟通协调,确定参与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嘉宾名单;确定参与校企协合作战略签约仪式的社会组织代表名单;确定参与圆桌会议的领导和嘉宾名单;(3)协助承办单位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在国家、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活动。省教育厅:负责邀请100家院校参加启动大会,落实省教育厅领导在启动仪式上致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导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介绍企业及个人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具体承办。
(二)活动二:网络招聘专区双选活动
1.时间:2022年8-9月,第一阶段:8月10-20日;第二阶段:2022年8月21日-9月30日。
2.活动内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发动社会组织动员会员企业等相关单位上传岗位信息,学校动员学生上传简历到指定平台,开展线上招聘双选活动,预计推动100家社会组织(包括社工机构、民办养老机构),链接企业10000家,岗位提供包括双百社工、养老健康、乡村振兴等,辐射全省高校毕业生群体。
3.具体分工安排:
省民政厅:负责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发动其会员单位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上传至指定对接平台,参加线上双选活动;负责在省民政厅官网和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省教育厅:负责动员高校发动其校内学生及未就业青年校友,上传简历至指定对接平台,参加线上双选活动;负责在省教育厅官网和公众号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公众号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负责负责确保平台技术支持线上双选活动的顺利执行。
(三)活动三:“云上双选”线上直播招聘活动
1.时间:2022年8月,共10天;每天9:00-17:00。
2.活动内容:模仿互联网平台直播带货的模式,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介绍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的作用,推荐企业岗位,促成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与企业用工单位的双向选择。直播内容包括专业主播及社会组织代表介绍用工单位及其岗位信息、行业发展趋势,与学生群体进行在线交流、引导其投递简历;资深人力资源行业专家提供在线职业生涯规划、面试技巧、职场解惑等专业培训等。
3.具体分工安排:
省民政厅: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发动其会员单位提供“直播带岗”的岗位信息以及单位介绍信息,参加“直播带岗”线上招聘活动;负责在用直播的形式介绍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的作用;负责在省民政厅官网和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省教育厅:负责动员高校发动其校内学生及未就业青年校友积极参加“直播带岗”线上招聘活动;负责在省教育厅官网和公众号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用直播的形式介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负责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公众号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扩大影响力。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负责与直播技术平台对接,确保活动全程的技术支持及直播执行效果。
(四)活动四:“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地市)线下双选会。
具体分工安排:
省民政厅:负责协调当地民政局积极配合双选会的举办;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当地教育局积极配合双选会的举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双选会的举办,落实参与双选会的领导名单,及介绍当地就业创业政策的人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1.请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领导和负责各项工作同事各司其职,精诚合作,共同圆满完成“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确保活动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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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