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第三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广东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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