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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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我厅落实“数字政府”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力度建设“智慧民政”,有效提升民政业务便捷化办事水平。2020年,在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中获98.42分,位居省直部门前列。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
我厅落实“三定”规定及职能转变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市放权,委托地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重心下移行政处罚事项7项,继续做好权责清单的调整和完善。其中,对委托地市实施的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一是加快殡葬审批信息化建设,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参加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培训,通过管理系统实现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实现审批、建设、服务信息公开公示;二是优化服务规范审批程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对涉及的“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重新设计办事程序,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精简审批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三是确定委托协议明确权力义务,结合《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6号)等文件的要求,确定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执行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对重心下移地市承接的事项,一是加强政策业务指导,根据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重新修订《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试行),连同各地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中的案例一起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印发全省各地市及县区民政部门,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使用;二是做好相关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工作顺利交接,召开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从严从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和依规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向基层民政部门移送具体案件,根据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我厅向广州市民政局移送有关志愿服务涉嫌违法类案件,并指导其做好承办查处。2020年,我厅将17宗社会组织管理类案件及线索移交属地民政部门查处。我厅牵头建立“广东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等4个联席会议制度,并按分工要求落实实施。同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2020年按规定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2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并及时向审计部门反馈。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清单动态管理。2020年,我厅对保留的10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单管理,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要素并对外主动公开。二是配合推动全省中介服务机构和主管部门脱钩。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广东省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动脱钩工作。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
2020年,我厅没有对对本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效果及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评价。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
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我厅对证明清理事项情况再次进行梳理,保留证明事项1项,为申请“地名命名、更名”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交的“品牌或商标名称使用单位同意申请单位以公司品牌或商标名称派生命名的证明材料”,减少证明材料1项,涉及1个行政许可事项。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
我厅按照数字政府改革的要求,发布、挂接82类省政务信息数据资源,近1.29亿条数据;开通使用16种电子证照,签发数量逾2807万张,电子证照数据被其他职能部门调用超1144万次;制发电子印章10726次,应用电子签名5180次;粤省事上线108项民政服务事项,月均访问人数35613人,粤商通上线30项服务事项,累计访问人数3483人。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
我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率100%,网上可办行政许可事项占比72.3%,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达到三级或以上,事项办事指南均以清晰统一便民为原则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取消、调整、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由对应地市民政部门承接落实。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
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时限压减率达74.7%,零跑动行政许可事项的占全部事项的99.5%,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事项占全部事项的72.3%,2020年度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评估综合得分98.42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
我厅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督细则,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加强行业自律。一是联合发展改革等9部门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二是联合财政厅等3部门部署开展救助资金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三是推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社会组织章程,出台《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9.开展监管情况。
2020年度,我厅完善并公布5项抽查计划,涵盖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信托及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领域。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检查监督对象28家;开展部门联合抽查1次,检查监督对象21家;开展抽查审计1次,检查监督对象88家。没有监管失职、国家考核评议和国务院大督查中发现有未落实事项的情况。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我厅使用的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救助系统的基础上,拓展研发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救治、寻亲、安置服务管理等功能,覆盖流浪救助服务环节全链条,并将与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互联互通,实现流浪救助信息集约化管理。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能为流浪救助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满足滞留受助人员生活照料、送医救治、托养安置等服务管理要求,实现流浪救助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打破流浪救助“信息孤岛”瓶颈,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我厅2020年度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290件,受理736件,均按时办结,同时推动两个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完成对接,群众办事时可以对服务质量进行事实评价,对出现差评情况的积极整改,差评核实整改率为100%。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我厅办理省咨询投诉平台转办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543件,均按要求进行答复,按时率98.71%。在知识库录入144条新知识信息并及时反馈省咨询投诉平台提出的知识补充和修订要求。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信息化基础差异大。我省民政业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无法体现政务信息化的整体效益;公共服务应用未能全面地普及到基层,基层对信息系统使用操作不够细致和规范,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对照“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一体化服务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
(二)业务短板突出。政务管理未全面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养老、慈善、城乡社区、资金监管等业务尚未建设省级信息化系统,救助管理业务、儿童福利业务、殡葬业务的信息化系统未达到业务规划和发展的要求,业务信息化短板问题突出。
(三)民政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当前,民政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服务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差距,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决策分析能力有待提升。数据分析应用不充分。数据分析仅停留在基础的统计模式,未能进行横向纵向的多维度分析,未能对业务发展趋势进行深度挖掘,无法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为民政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业务监管手段薄弱。目前,我省民政业务监管工作仍然要靠人管理、靠人监督、靠人执行的传统模式,要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追溯的监督手段较少且时效滞后。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加强对各地民政部门的督促指导,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对接。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借力省“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积极推进项目立项时效,强化数据治理,做好资源集约化,服务一体化工作。同时,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经验亮点,取长补短,推动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
(三)积极落实“金民工程”试点应用工作。继续推进民政部“金民工程”应用工作,加大力度推动低保、流浪救助、婚姻、残疾人两项补贴、社工、社会组织法人库等系统数据报送。积极应用“金民工程”民政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等,填补我省无省级信息化系统的养老、社工领域业务系统应用,提升服务效能。
(四)抓紧推进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项目。全力推进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以下简称“民政综合平台”)工作立项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为保障我省民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支撑。
(五)抓好“一网统管”工作落实。继续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的民政“一网统管”新模式,辅助领导施策精准化,支撑业务管理精细化,赋能基层治理精确化,牵引推动“智慧民政”发展,以应用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围绕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领域,整合在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深化民政应用创新,在政务服务提升、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决策支持和分析预判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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