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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20〕129号
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粤海金融中心”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同意将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内,黄埔大道西的南侧、华夏路东侧、珠江西路西侧,可建设用地面积2206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10506平方米的在建商业、办公楼群命名为粤海金融中心(Yuèhǎi Jīnrónɡ Zhōnɡxīn)。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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