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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4-06-24 16:26:5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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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类)

  粤民函〔2024213

许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者饭堂建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建设“长者饭堂”方面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吃饭难题,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长者饭堂”建设,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即将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提出2024年底,认真摸清老年助餐服务需求,打造一批运营良好、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社会、市场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多元供给格局稳步形成,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得到充分保障。

  在工作部署推进过程中,我们指导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是指导各地科学统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设施资源配置等实际因素,综合利用现有服务资源、设施场地、物流网络、信息平台等条件,因地制宜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参与建设和经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助餐服务,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当地老年助餐服务需求的,可根据需求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二是农村地区可依托有条件的村级睦邻(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载体开办“长者饭堂”、设置老年助餐点等,探索乡贤赞助邻里助餐、多户搭伙、结对帮扶、流动餐车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避免出现简单搞自建食堂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的问题。三是强化多部门协同,为长者饭堂建设运营提供租期、税收、水电气价格等多方面扶持政策鼓励分类实施就餐补贴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给予差异化优惠或补贴,补贴的范围、方式、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二、关于“长者饭堂”以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为主、兼顾服务其他老年群体方面

  一是深化“长者饭堂”建设纳入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升行动,要求全面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摸排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进行认真摸排,便于各地因地制宜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二是支持有条件的“长者饭堂”拓展助餐服务点,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发挥互联网作用,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及社会老年人从网上平台获得订餐送餐服务。难以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和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的,支持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注重宣传引导,鼓励有需要的老年人到“长者饭堂”就餐,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健全“长者饭堂”服务供给体系服务规范体系运营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动“长者饭堂”建设发展,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同时兼顾服务其他老年群体助力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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