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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9 17:35:00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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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258号

吴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的建议》收悉。此建议对不断完善我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省民政厅将此建议作为厅领导领办建议,认真办理。经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益性公墓规划。广东历来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殡葬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发挥引领作用。2021年,省民政厅编制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有一个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村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到2030年,全面满足群众骨灰安葬(放)需要”,科学谋划,规范发展,统筹做好全省安葬(放)设施建设,提高安葬(放)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支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将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保障用地需求。2020-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向各地预支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7.25万亩,可用于公墓等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优化省计划指标配置规则,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由省计划指标统筹保障。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投入。省级财政积极支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先后实施“祥安计划”和“长青计划”,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支持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新建公益性生态公墓。“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公益性公墓147个、公益性骨灰堂86个、海(树)葬纪念设施56个。2018年以来,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3616万元资助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超过1亿元。

  三、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在加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同时,我省殡葬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2018至2020年每年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整治行动,包括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等,持续深入治理安葬(放)设施等方面乱象,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2020年,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民规字〔2020〕2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更好地保障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省将以推动落实《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持续强化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殡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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