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纪建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头市龙湖区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和汕头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一)着力破解基本养老服务瓶颈。一是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文件。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法规,推动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印发《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二是落实设施和用地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印发《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配建养老设施应建尽建。三是加快人才培养。出台《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认定50家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把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加以推进。
(二)竭力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特困人员的月人均护理标准分别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30%和2%,惠及全省21.8万名特困人员。二是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提供支持。全省普遍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公开轮候制度。三是建立80岁以上普惠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全省299万老年人受惠。通过信息化服务平台、紧急救援响应机制,提升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推行家庭养老床位、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把关爱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床边和心里边。
(三)努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成色。一是持续推行居家社区养老“大配餐”模式,全省建有2100多个助餐配餐点,覆盖所有珠三角地区和大部分粤东西北地区。二是全省有318家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医养服务,596万名居家老年人享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和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三是将全省超过3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定期巡访对象,并设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基金募集物资关爱帮扶。深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工程”,为老年人等提供800万人次专业社工服务。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粤省事”微信客户端开设“尊老爱老服务专区”,全国首创“一证通行”为老服务系统,截至今年5月,累计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570万人,近1450万人次,两项举措被列为国家典型案例。
(四)不断加大财政扶持补贴力度。一是支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方面,各地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每张床位给予3,000-15,000元不等的补贴,对接收政府兜底的特困等老年人,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2016-2021年,省财政投入养老服务建设补助资金27.11亿元(含中央4.73亿元)。2022年省财政已下达资金4.42亿元(含中央0.44亿元),省财政比上年新增投入0.37亿元,其中下达清远市1,703.35万元,较2021年增加401万元,着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二是推进全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2018年起,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省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均按因素法分配补助到各地,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包括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通过政府购买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项目。其中,汕头市2020年获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12万元,含南澳县288万元;2021年获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67万元,含南澳县163万元;2022年获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83.79万元,含南澳县109.97万元。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支持汕头市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二、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由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关于代表提出的“全力支持率先在龙湖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明确提出“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城市,广州市于2017年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以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在“长护险”实际运作过程中,针对其暂未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以下简称“高照险”)的形式完善资金保障。
与此同时,龙湖区于2022年3月还率先在粤东西北落地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险”,通过以“保险+服务”的模式,为辖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投保“高照险”,有效减轻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护理经济负担,为汕头市推行“高照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向国家争取支持在广东地市层面扩大“长护险”试点覆盖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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