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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4 13:22:56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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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250号

方健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老年教育提质增量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研究、老年学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完善政策支持、提升服务质量,倡导老年人“老有所用”“老有所为”,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一、政策制度与规划部署先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要求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继续教育机制,加强对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整合利用城乡教育文化资源,逐步建立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老年学习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应当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鼓励高校及有关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省老龄委印发《“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粤老龄委〔2022〕2号)将创新发展老年教育”纳入“促进劳动力素质提升”的章节,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成10所以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基本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全省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2021年12月,省民政厅以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的名义印发《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开展高质量老年教育,建立健全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鼓励各级政府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学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终身发展,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化思想观念。省教育厅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将老年教育纳入广东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区域实际将相关工作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中部署推进。

  二、资金保障与建设投入增强。2021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35亿元,支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老年人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所,并不断丰富文化娱乐活动,实现老有所乐。同时,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事权资金安排老年教育项目检查和评审经费,主要对照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工作部署和《国家老年教育规划》要求,组织对各地老年教育发展情况的检查,包括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建设、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和老年教育师资建设等。

  三、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并举。广东省将各地市发展老年教育情况纳入省对地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将各地市老年教育机构覆盖情况和经常性参与老年教育的老龄人口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各地市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绩效考核。将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列入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单设类别、单设指标、单独评审,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各类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进一步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四、老年教育设施场所日益完善。我省积极鼓励在养老机构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部分养老机构设置了专门供老年人学习阅读、文化交流的场所,配备教学设备设施,定期举办各种老年知识讲座,充分利用和发挥养老机构的载体作用,满足住养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鼓励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内,开设老年课堂。依托农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利用各方老年教育文化资源,积极开展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学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学科建设理论研究逐步完善。开展老年学学科建设及老年教育相关理论实践研究探索,在广东开放大学设立广东老年大学,将老年学学科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并在广东开放大学立项了一批老年教育相关的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省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老年教育研究基地”,是华南片区首个专注于老年教育发展的省级研究平台。

  六、办学网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发挥开放大学体系办学优势,助推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实施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遴选一批示范建设项目,其中重点建设一批老年大学示范校、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社区教育创新区等,积极推进职业院校面向重点领域(人群)开展职业培训典型项目、优质资源进社区、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等,覆盖面广、主体多元,吸引了全省各级各类院校、社会组织等积极服务老年教育。

  七、“智慧助老”行动深入开展。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难题,率先在全国首创“一证通行”健康核验系统,依托智能化读卡设备,老年人无需使用智能手机、无需连接网络,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核验健康码,同步实现人、证、码和行程轨迹“四合一”。同时,我厅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功能作用,联合相关单位携手推动“一证通行”健康核验系统在全省各地广泛覆盖,大幅提升各大公共场所出入管理便利性、适老性。截至今年5月,累计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570万人,近1450万人次。创新在“粤省事”平台上线尊老爱老服务专区,在专区内提供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老年人相关补贴申领服务功能,并相应开通亲友代办功能,提供老年人家属便利服务;提供语音搜索功能,支持普通话和当地主要方言语音输入方式,满足省内老年人的使用需求。专区内服务上线以来累计业务量达2400万,其中高龄老年人津(补)贴申领业务量近60万人次,两大创新举措有效解决老年人“出行难”“办事难”的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被列入全国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典型案例。为切实解决老年人生活起居高频场景智能技术应用障碍问题,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将“智慧助老”活动纳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省老龄办《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全省累计开展“智慧助老”活动3462场,老年人通过培训活动,学会扫码、就医预约、医保卡线上使用、出行叫车、亲朋好友视频聊天等应用场景,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较好地帮助老年人跨越生活起居“数字鸿沟”。认真组织好每年的“敬老月”活动和全省老年春节文艺演出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文化,营造重视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工作,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让我省广大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一)完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以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工作任务目标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抓好老年教育工作落实,共同推动我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老年教育的宣传力度。倡导“终身发展,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化思想观念,引导和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参与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宣传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让老年人普遍认识到老年教育的重要作用,激发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的需求和热情,引导家庭成员积极支持、帮助老年人参加各种老年教育活动。

  (三)提升养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依托各级各类院校、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共同体等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整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移动终端、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多种老年教育方式,丰富完善现有老年教育信息平台内容,极大促进优质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覆盖,满足广大老年人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注重教学研究统筹师资,逐步完善老年教育人才政策措施,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老年教育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和教学改革,筛选引进乐于助力老年教育事业的优秀师资力量,逐步建立起老年教育专家智库,强化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人员和师资队伍的教学效能。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吸收到老年教育队伍中来,充分发挥榜样、先进、模范的引领带头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拓展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多种教育资源,体现教育公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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