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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2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3 09:08:4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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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239

  A类)

周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广东省智慧康养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以及对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时代大养老服务体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思想认识、更实的工作作风,为全省1557万常住老年人谋幸福、添温暖。

  一、着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1923号)等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方面,各地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补贴;对接收政府兜底的特困等老年人,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至5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20162021年期间,省财政投入养老服务建设补助资金27.11亿元(含中央4.73亿元)。2022年省财政已下达资金4.42亿元(含中央0.44亿元),比上年新增投入0.37亿元。着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重点购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

  目前,全省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896家,养老床位45.5万张,被评定为星级养老机构的有230家,其中三星级(含)以上157家,占比68.3%;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172个,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1900个。着力在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加快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广州市已建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万张),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着力在县一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在乡镇一级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在村一级打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二、持续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一)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省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累计培训16421人。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将居家、养老和医护等纳入重点培训项目。编制发布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6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加强粤港澳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共举办8期粤港两地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培训人数357人。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培训养老护理员逾7万人次,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全面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为包括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近800万人次提供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二)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院校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通过“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等培训模式促进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推动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建设探索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大纲、专项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最新行业考核评价规范等开展标准化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示范点建设,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培训质量高、师资力量强、服务保障好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成为康养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成为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创业。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注重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发养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省内外、国内外各类专业人才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服务组织,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对自主创办养老服务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的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对在养老服务组织连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或者岗位补贴。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就业指导服务,大力培养和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

  三、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3号),提出要推广智慧养老模式,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发展面向老年人的远程医疗、紧急援助、家政服务等服务。2019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1923号),提出要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20203月,我省联合有关单位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发展智慧生活,支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20209月,我省联合有关单位出台《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实施服务机器人工程等重点工程,推动医疗服务机器人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发挥支撑作用,支持养老陪护机器人、残障康复机器人等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实现规模化应用。

  (二)加快发展智慧养老产品。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超高清视频、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和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平稳提升,产业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带动智慧养老产品和技术快速发展,积极推动信息技术、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进5G、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与养老产品和服务融合发展。

  (三)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了5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和2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并推荐报国家有关部委。我省共有15家企业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名单”,21个街道被授予“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被授予“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共4个,21家企业进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名单”。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智慧健康养老相关政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拓展应用。会同省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实施省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推进医疗等不同领域机器人应用场景示范推广,促进医疗装备产业不断创新,推动智慧康养发展。二是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拓宽人才培养培训途径,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养老服务,鼓励公益慈善支持普惠养老服务,扶持发展为老志愿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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