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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2 15:17:0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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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237

  A类)

王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医院养老院护工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对养老服务人才的需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助推“南粤家政”工程,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一、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我省出台了包括省人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地方标准在内的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完成《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双立法涵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养老服务发展作出了新动员新部署,也对养老服务领域干部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1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1923)202112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名义印发的专项规划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都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拓宽人才培养培训途径。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局先后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粤卫医函〔202132号)、《广东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粤卫医函〔202216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老年医疗功能定位,推动老年医疗服务资源共享,拓展老年护理服务领域,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二、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培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养老服务员培训作为“南粤家政”重点工程,纳入“南粤家政”培训项目,列入紧缺职业目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扩大养老护理员数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近些年来,省民政厅还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一)支持各类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成为重点、特色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为养老产业发展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人才。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188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本科高校36所、高职院校58所、中职学校58所、技工院校36),在校学生超过14万人,其中13所高中职院校开办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深圳市民政局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深圳健康养老学院目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学生150人。通过双方合作,将养老学院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服务展示、产品研发于一体的“养老人才培养基地、养老服务展示中心、养老产品研发中心”,形成养老服务“深圳模式”,促进深圳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

  (二)广泛开展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一是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从2012年起,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开展养老管理人员技能、德能双训公益培训计划。疫情期间,我省创新培训模式,制定下发年度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的通知,采取线上与线下以及送教上门相结合多种培训模式,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高培训和岗位培训,实现了我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2021年全省培训9.4万人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开发相关培训评价项目,目前已开发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患者护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机构养老照护等7个项目。截止2021年底,全省已备案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的评价机构192家。开展双百培训,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面向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高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三是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发布老年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并于2021年出版了全国第一本《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规范》,对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管理培训给予了指引。省护理学会组织专家参与编审《南粤家政工程培训教材》,包含养老护理员和医疗护理员课程培训大纲、岗位技能操作及考核规范、题(卷)库、职业技能培训和大赛等教学文件。2020我省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3.86万人次,其中医疗护理员项目培训3.36万人次四是加强医养结合人员的培训学习。今年,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养结合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网络培训班,全省1400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44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到我省老年医学培训基地脱产学习培训1-3个月,切实提升医养结合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助推南粤家政工程。制定《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91号),在全省21个地市公开遴选认定了50家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公布其相应开展的养老护理服务相关课程培训内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证书的,按有关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将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嵌入社区医院、社区养老服务,打造集服务+培训+就业+调解于一体的一站式基层服务站,支持引入优质规范的家政服务企业作为运营或服务主体,满足社区居民居家养老等家政服务需要。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成基层服务站超过500个,涌现出家政+养老”“家政+社工等一批特色示范项目,15分钟家政服务圈初见雏形并发挥服务社区作用。广州率先在每个镇街建成一个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累计提供养老、居家、护理等家政服务22.5万人次。

  (四)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12年以来,持续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2021年组织全省养老服务人员积极参加《广东省第一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难度相当于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水平。养老护理员赛项聚焦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技术指导等项目,选手分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成绩前4名的选手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结合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下发《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竞赛试题库》,组织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全员参与,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21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内容。选派的4名养老护理员在首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分获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胜奖1名,省民政厅荣获全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健全医养结合保障机制

  《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粤老龄委〔20222号)明确提出健全老有所医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广适合老年人群体的医疗、重大疾病、长期护理、意外伤害、旅游等保险产品及护理人员职业责任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险种,丰富老年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四、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我省着力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2017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88家次获评星级养老机构,其中评定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201家,占星级机构75.5%二是创新综合监管手段。开展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1个地市开展评估调研,有效筑牢养老服务行业运营管理与服务安全底线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加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对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印发《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养老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已预收服务费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出具书面风险提示函的养老机构,要责令其改正。四是强化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医养结合监督评估体系将“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对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督导”作为我省对地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议指标之一督促各地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五是全面开展服务质量专项督导行动。印发《广东省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程序开展工作。目前,已组织专家对全省21个地级市、38个县(市、区)、68家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实地督导,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加强与省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助推南粤家政工程,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现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整体提升;聚焦老年人医养康养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医养结合机制,不断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一)完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广东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抓好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共同推动我省医院以及养老院为老服务水平。

  (二)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政策文件,建立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建立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标杆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建立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底线机制,对养老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健全老有所医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广适合老年人群体的医疗、重大疾病、长期护理、意外伤害、旅游等保险产品及护理人员职业责任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险种,丰富老年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力度。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出台人才激励相关政策,提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吸引力。通过落实相关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吸引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积极投身到养老服务队伍。

  (五)鼓励各类院校加快专业设置。支持有关各类院校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推动已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引入适应企业需求的养老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智慧型、应用型养老服务行业人才,为全省养老服务产业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持。

  (六)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继续协调各市主动联系对应的属地企业,高效推进对应企业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报工作。积极开发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制定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医疗护理员职责范围与培训要求,加强医疗护理员科学管理,打造一支具备专业知识技能、高素质的医疗护理员队伍,有效增加护理服务供给。

  (七)持续推动南粤家政工程。扩大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规模。大力培育支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已认定的全省50家培训机构的功能作用,持续加大农村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鼓励各类院校开设相关的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加强养老护理相关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接续三年完成12万人次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任务,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点,继续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社区养老等社区服务体系和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社区网点,全面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同时鼓励企业挖掘社区居民在养老方面的需求,积极拓展服务内容,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养老服务。

  (八)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加大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社会成员的敬老爱老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氛围。利用近一年时间,广泛持续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系列宣传活动,鼓励各类养老构的一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评选,通过一系列评比表彰和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养老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使全社会加深对养老服务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认识与理解,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的社会地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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