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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1232、1287、1321、1326、17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1-11-15 16:53:3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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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1〕439号

宋炜、刘玉田、纪建德、郑丹丹、邱文荣、方健壮等代表:

  你们分别领衔提出的第1005号“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支持发展居家养老的建议”、第1232号“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287号“关于推进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建议”、第1321号“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第1326号“关于欠发达地区开展医养结合的建议”、第1753号“关于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其合并为“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的建议”,交由省政府组织办理,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分管副省长牵头领办,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12单位具体办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重点建议办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8月24日、9月14日分别实地考察河北、陕西等地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并列入2021年中央政治局工作要点。这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全面实现“老有所养”的坚定决心和部署要求。民政部对我省高度信任,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大制度实践交给广东探索,为全国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打造样板、开辟新局、增添活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回应省人大代表关切,认真抓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门研究部署。常务副省长林克庆、时任副省长李红军先后领办该项重点建议,亲力亲为、落实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林克庆常务副省长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多次指示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沟通,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努力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合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5月17日,李红军同志就重点建议办理,到广州松鹤养老院等多家机构实地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情况。9月26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政府立即组织省有关部门召开省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会议精神,通报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重点建议办理,提出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受林克庆常务副省长、郭永航副省长委托,10月27日,李朝明副秘书长主持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听取省民政厅等单位办理情况汇报,以及省人大社会委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意见,审议办理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谋划、统筹部署,落实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机制,保障有力。重点建议交办后,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及重点建议会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办理各项工作。协调小组在建议进行全面分析后,研究制订了办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办理工作任务和各办理单位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要求、定时限,切实保障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深入分析,明确方向。为切实办好代表所提建议,省民政厅对代表所提6件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这些建议具体意见共32条,主要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医养康养结合、科技助老智慧养老等3方面工作。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民政厅等9家会办单位,到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等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地考察兜底供养、医养结合、民办机构发展等工作开展情况,到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等单位就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拓展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等进行深入调研。通过针对性深入调研,各办理单位对代表所反映问题有了更进一步认识。省民政厅还组织人员到四川、重庆、陕西等地调研,并与上海、江苏、浙江、湖南、贵州等省市交流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吸收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大范围、多层次深入调研,进一步掌握当前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方向。

  (四)强化沟通,协力推进。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各办理单位主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社会委的沟通联系,认真采纳意见建议,并加强指导、跟进督导。一是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省民政厅等办理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与相关代表保持沟通联系,还结合贯彻落实李希书记有关批示精神,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就有关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有关意见建议吸纳融入到正在编制的全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强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专门听取了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办理单位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示范平台。李玉妹主任充分肯定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切实结合代表建议,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发展,促进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与协办单位交流情况、研讨对策,并在加快成立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二、落实代表建议,加快提高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水平

  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是关系民生、关系养老服务工作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分析工作现状,切实找准短板弱项,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中推出多项实际举措,不断提高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整体水平。

  (一)突出重点,着力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供需突出矛盾,居家社区养老是需求重点、更是服务关键,需要进一步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高可及性和便捷性,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省政府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融入进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推动落实。一是打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着力在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加快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二是构建县域养老服务网络。着力在县一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在乡镇一级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在村一级打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三是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拓展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完善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指导多数地市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高龄补(津)贴申领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零跑动”领取补(津)贴;创新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全国首推“一证通行”新型适老化服务,累计为老年人健康防疫和便捷出行服务超过678万人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2万个,城市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8%;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1900个,覆盖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大部分地区。

  (二)贴近需求,着力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水平。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优化提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是关键。我省进一步科学配置老年健康服务资源,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方式及途径,加大医疗保险保障力度,推动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一是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目前已实现100%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100%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二是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全省178家医疗机构参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参与注册护士11968人,共计服务44476人次,为出院后居家康复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成效明显。建立健全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家庭病床64285张,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达10291家。三是不断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家庭病床及相关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针对部分老年疾病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的特点,开展按床日、按病种付费,切实减轻老年患者负担。广州市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目前已覆盖全市859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277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累计共有4.91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有效减轻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负担。

  (三)强化支撑,着力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建立一支队伍稳定、专业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是提高我省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关键支点。我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各类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全省已有126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达10.6万人。一是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截至目前累计培训了16421人。二是持续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重点培训项目,今年共认定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0家。三是持续创新培训模式。今年以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已培训养老护理员逾5万人次,并针对新冠疫情防疫新形势新要求,累计编制发布了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6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四是加强粤港澳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共举办8期粤港两地养老服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培训人员357人。五是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全面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为包括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近800万人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四)加大力度,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设施、税费等基础要素扶持,保障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我省结合落实代表建议内容,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发展扶持要素保障。一是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今年起各级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往年提升5个百分点。二是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地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强化规划和用地保障,多地编制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根据本地区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三是推动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已累计为超过2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四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明确用地扶持、税费优惠、医养结合等共25项清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引。五是加大税费减免和补贴落实力度。2020年度全省(不含深圳)共为588家养老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5754.26万元。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问题。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予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三、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这一“国之大者”和“民之所望”,牢固树立“以事业育产业,以产业提事业”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基础上,努力打造体现广东特色的“兜住底线、确保基本、普惠均等、方便可及、健康持续”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让广大老年人“养得起老”“养得好老”的目标。

  (一)进一步凝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力。结合落实国家有关“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和我省正在制定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规划,科学搞好顶层设计,精心谋划整体布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标准、时间节点、路径举措,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精准做好政策衔接,加强相关要素保障,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切实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紧盯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等的财政支持力度,真正形成政策合力、工作合力、保障合力,持续推进广东养老服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进一步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动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加强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互配合,着力建设“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发展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城市联动、区域协同等方式,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共建,扩大优质养老服务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支近3万人的乡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为包括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全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以满足生活安全需要为底线,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突出政府供给保障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自身作用,做好老年人相关福利和救助制度衔接,坚持从制度上保障全体老年人的基本生存发展权。加大居家社区服务供给,结合大多数老年人在家养老的基本需求,进一步增强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大力发展以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加大专业照护服务供给,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进一步发挥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政府举办或支持发展的养老机构逐步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护服务。加大基本养老服务普惠供给,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发展中,坚持普惠性、基本性,充分考虑普通家庭老年人的支付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消费得起、消费得好,确保全体老年人在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上机会均等、规则公平。

  (四)进一步健全医养结合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慈善事业等政策相衔接。深化广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发展适合老年人群体的商业保险,加强老年人群体普惠金融服务,切实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创新发展,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让老年人得到就近便捷的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结算范围,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五)进一步建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协调推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在优化整合省市县民政部门现有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调整设立,同时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应承担的养老服务职责,及时弥补各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的不足。加强院校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试行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等方式,培养扎根基层、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示范点建设,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培训质量高、师资力量强、服务保障好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完善与技能等级相挂钩的薪酬机制,落实养老护理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畅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发展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广东养老服务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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