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1〕196号
省妇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吴炳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家庭教育辅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组织开展广东社工“双百计划”
自2017年7月以来,我厅分两批组织开展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督促指导全省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按照“做精做细做实一个村(居),逐步辐射周边社区”的模式,以家庭为单位,统筹为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共为25万户、48万人建档立卡造册,服务有需求对象近800万人次,协助1.5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应有的福利政策,开展个案服务1.2万个,链接慈善资金2000多万元,协同解决社区事务1万多项,参与社区活动365万人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691个,发展志愿者6.2万人。
二、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先后出台《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组建一支近3万人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1611个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全面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兜底民生服务体系。“双百”社工将根据服务对象的类别,链接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通过交流引导纾解服务对象的负面情绪,促进服务对象与家庭成员的良性互动,修复服务对象弱化的社会功能。
三、畅通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渠道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经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畅通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渠道,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四、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指导村(居)委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告居民书、手机短信、社区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典型宣传,开展家风家训、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婚姻家庭等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社区氛围。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引导各方力量为青少年提供学习辅导、心理辅导、成长教育等服务。
五、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全省共配备27240儿童主任、1788名儿童督导员,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的未成年人家庭,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为监护能力较弱的家庭,指定一对一帮扶人,切实解决当前部分困境儿童面临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开展10798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对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心理健康、亲情沟通等内容进行专题宣讲,引导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依法尽责,加强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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